关于

本文为网易版开发者协议[霸王条款(手动滑稽)]的备份

注:根据我的理解并没有发现协议里面说明了本文需要保密或者为网易的商业秘密,如果需要保密请在评论区告知!我看到后会立即下架本文章!还请多多关照

2021-8-23

《我的世界》开发者协议(个人版)

重要须知

红色内容为更新部分

一、欢迎您使用《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请您在使用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称“网易公司”或“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的相关服务之前仔细阅读本《<我的世界>开发者协议》(下文称为“本协议”)中各条款。网易公司特别提醒您注意其中免除或者限制网易公司责任的条款、限制您的权利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尤其是加黑加粗加下划线的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

二、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之后继续使用网易公司提供的服务。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本协议以电子形式签订。您一旦勾选“同意”选项或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您(或您的监护人)同意并已经接受本协议中全部条款。

三、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本协议订立于广州市天河区。如您就本协议的内容或其执行有任何疑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请与网易公司联系,网易公司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与您的争议;如协商不成,您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一、 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 “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其享有相应权利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而向游戏用户提供的个人,简称为“您”或“开发者”。注意本协议仅针对自然人开发者,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者请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的联系方式与网易公司联系商务合作。

2. “开发者组件”:指由开发者开发和/或享有权利的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用于《我的世界》游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模组(MOD)、材质资源、地图资源等,以及相应服务。

3. “服务器游戏”:指开发者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用户提供的基于《我的世界》游戏的服务器端软件以及对应的源代码、目标代码和资源文件等。

4. “启动器”:指由网易公司开发与设计的软件,通过启动器网易公司向游戏用户提供《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我的世界》游戏相关资讯、视频以及其他游戏相关服务。

5. “授权费用”:指网易公司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开发者支付的全部费用。

6. “游戏”、“《我的世界》游戏”:指由瑞典Mojang公司开发、由网易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代理运营的《我的世界》游戏(英文名:Minecraft),包括该游戏的电脑客户端版本、移动设备端版本;包括该游戏现有的以及未来将发布的任何一个版本或更新;包括该游戏的客户端软件、服务器端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资源文件等。并可能包括相关的网络服务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该游戏之官方网站或官方论坛)、电子媒体、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

7. “游戏用户”、“用户”:指中国大陆地区内通过网易公司提供的合法途径,获得网易公司非商业使用性质之授权,从而使用《我的世界》游戏及接受相关服务的自然人。

8. “UP主”:指中国大陆地区内通过网易公司提供的《我的世界》开发者平台(简称“开发者平台”),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销售推广与开发者展开合作,为开发者提供销售推广服务和获得相应报酬的自然人。

二、 合作内容

1. 为了使游戏用户能够使用您开发和/或享有权利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网易公司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权您根据《我的世界》游戏或游戏素材制作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并向您提供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便捷上传服务、服务器管理服务、信息编辑服务以及统一结算服务。您同意网易公司基于前述授权和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

2. 您同意网易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了《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运营或营销推广,在中国大陆地区内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以盈利为目的对开发者改编素材或开发者独立创作的内容和素材的整体或部分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编、转许可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销售或运营。基于前述授权,网易公司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您支付授权费用。

三、 授权费用与支付

1. 为获得本协议第二条第2点所约定的授权许可,在双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前提下,您同意:

1) 在您未通过开发者平台与UP主进行销售推广合作时,网易公司按附件一《授权费用和支付相关细则》向您支付授权费用。

2)在您已通过开发者平台与UP主进行销售推广合作时,就合作产生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收益部分,网易公司按附件五《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销售推广实施细则》向您支付授权费用。为避免疑义,非合作产生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收益部分,网易公司仍按附件一《授权费用和支付相关细则》向您支付授权费用

3)上述授权费用均包含相关的税费,且已包括网易公司基于本协议之目的应支付给您的全部费用。

2. 您若对网易公司提供的授权费用金额、支付方式等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网易公司通知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网易公司,网易公司收到您的书面告知会进行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网易公司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双方应按照网易公司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进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等。

3. 网易公司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授权费用的支付比例、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前,网易公司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则应在网易公司进行通知或者公告后7日内向网易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即视为您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四、 开发者帐户以及注册

1. 您应当通过网易邮箱或者网易公司其他指定途径,注册开发者帐户(下简称:帐户)以成为开发者。开发者帐户一经注册成功,该帐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等。如果您使用网易邮箱注册开发者帐户,您需要遵守注册网易邮箱时需要同意和确认的所有协议,如《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当注册网易邮箱时同意和确认的协议,如《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时候,以本协议为准。

2. 您注册帐户使用的网易邮箱用户名或者其他方式用户名,是您登录及使用本服务的凭证。网易公司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帐户的安全、有效,同时,您应当做好用户名、密码,以及其他密保方式的保密措施。因您保密措施不当或您的其他行为,致使用户名、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 您保证:您注册本服务帐户所使用的网易邮箱或其他方式的账户是本人的合法账户。您在本协议项下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注册本服务帐户、提交相应资质材料、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选择具体服务类别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事项,均是您自行或您授权他人进行的行为,对您均有约束力。同时,您同意对以前述网易邮箱或其他方式的用户名为标识进行的全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若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帐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的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网易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您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身份资料、相关事实情况及您的要求等)。网易公司收到您的有效请求并核实身份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您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网易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帐户的登录和使用。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全,导致网易公司无法核实您的身份或网易公司无法判断您的需求等,而导致网易公司无法进行及时处理,给您带来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网易公司违反前述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帐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您保证:您会依法及按照网易公司要求提交使用本服务所必须的真实、准确的经过您签章确认的主体资质材料、收款账户资料以及联系人姓名(名称)、地址、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如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网易公司。

6. 您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网易公司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时,网易公司应当依法为您提供帐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帐号充值消费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7. 为避免争议,您同意,在本协议涉及到的有关数据、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时以网易服务器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网易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五、 开发者的权利和义务

1. 除本协议明确说明之外,您应保证其拥有充分的授权和权利签署、履行本协议而无需取得任何第三方的许可、同意、批准和授权,且签署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2. 您应保证其提供给网易公司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不包含以下内容:

1) 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10) 促成或鼓励侵权或其它非法行为的;

11) 木马、病毒、私服、外挂、垃圾邮件以及其它影响《我的世界》游戏/网络/软件安全的或造成《我的世界》游戏服务器/网络流量过载的内容;

12) 经网易公司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网易公司未认可的软件、文件或者链接的;

13)经我们合理判断为对网易品牌、产品、平台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的;

14)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 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您上传至《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中不应包含任何第三方链接、广告内容。

4. 除本协议规定外,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不能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商业使用,也不能授权其它第三方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商业使用。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任何非商业使用,应同时包含网易公司官方网站链接(链接地址:http://mc.163.com/)或其它经网易公司认可的指向网易公司官方网站的方式。商业使用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任何方式利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产生收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售卖开发者组件、对开发者组件进行收费许可、在服务器游戏中收费、利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对其它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等。

5. 无论本协议是否有相反约定,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在如下平台或渠道上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非商业使用: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平台或渠道;

2) 提供侵犯《我的世界》游戏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内容的平台或渠道,例如:提供盗版《我的世界》下载、下载链接或宣传推广的平台或渠道;

3) 经网易公司合理判断为不妥当的平台或渠道。

6. 针对第三方侵犯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知识产权等权利的行为,您同意授权网易公司采取任何网易公司认为适当的行动进行制止。并且您同意根据网易公司的要求,采取或协助网易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签署授权网易公司进行打击侵权行为的授权书。

7. 您同意尽合理努力保证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能够安全、平稳地实现其功能,不存在影响《我的世界》游戏及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本身的安全性或平衡性的错误或漏洞。如网易公司发现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错误或漏洞,您同意由网易公司解决或根据网易公司的要求,解决或协助网易公司解决这些错误或漏洞。

六、 网易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除本协议明确说明之外,网易公司应保证其拥有充分的授权和权利签署、履行本协议而无需取得任何第三方的许可、同意、批准和授权,且签署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2. 网易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在本协议或与您签订的其它书面协议授权的范围内使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并尊重您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

3. 网易公司有权为了《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运营或营销推广自行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但网易公司应保证修改或编辑后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不得损害开发者的名誉。

4. 网易公司有权对接入启动器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服务和定价进行监督和建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游戏用户的权益。

七、 服务的中断、中止、终止

1. 在您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1-5点的规定时,网易公司有权根据情况的严重性采取以下一种或同时采取多种措施:

1) 责令限期改正;

2) 中断、中止或终止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启动器的服务;

3) 限制开发者账户,冻结开发者押金/授权费用;

4)立即中止、停止向开发者结算/支付任何授权费用;

2. 如果网易公司采取中断、中止或终止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启动器服务,应当通知您并告知中断或中止的期间,中断或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断或中止期间届满网易公司应当及时恢复服务。网易公司根据第七条第1点的约定中止或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网易公司应负举证责任。

3. 为了游戏服务器的正常运行,网易公司需要定期对游戏/应用/网站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或针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停机维护,前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

2) 服务器遭受损害,无法正常运作;

3) 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4) 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

5) 在紧急情况之下依照法律的规定或为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6) 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中止,您予以理解和同意,网易公司将尽力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4. 网易公司保留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终止或部分终止提供服务的权利,终止前将提前予以公告。

八、 知识产权

1. 开发者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我的世界》游戏、网易提供的游戏素材等网易授权的任何内容制作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以下称:“开发者改编素材”),其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归属网易公司与开发者共有。根据本协议,网易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单独或包含在游戏整体之内以盈利为目的对开发者改编素材进行复制、分发、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编、销售、运营、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使用上述开发者改编素材创作衍生作品。

2. 除开发者改编素材外,针对开发者独立制作的内容和素材,开发者享有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著作权和专利权等)。

3. 双方在此明确承认并同意,就如下事项所涉及的全部及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均独占性地归网易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有:《我的世界》游戏及其中涉及的计算软件、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档说明等;《我的世界》游戏相关市场营销素材;网易公司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基础上做出的任何修改、改进;《我的世界》游戏或网易公司其它服务中所体现的“网易”、“NetEase”的文字、LOGO(图形),以及在具体服务中使用的用以标识服务名称与来源的文字、LOGO(图形)等(包括但不限于网易公司服务的名称、LOGO、ICON,网易公司游戏软件开发者的名称、LOGO、ICON等)。

4. 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对方的权利均由原权利人保留。

九、 用户信息保护与收集

1、 网易公司要求开发者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开发者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开发者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未经开发者许可网易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开发者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开发者或开发者监护人授权网易公司披露的;

(2) 有关法律要求网易公司披露的;

(3)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网易公司提供的;

(4) 网易公司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开发者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5) 应开发者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开发者个人身份信息时。

为保障开发者的隐私权、规范对开发者个人信息的利用,网易公司制定了《网络游戏用户隐私权保护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链接地址:https://reg.163.com/agreement_mobile_ysbh_wap.shtml?v=20171127 ),请开发者详细阅读该政策的内容。

2、 除前述个人信息资料之外,您同意并授权网易公司基于行政/司法机关的要求或安全、用户体验优化等考虑而收集您的其他必要信息,但网易公司仅可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收集与利用该等信息。

十、 协议有效期及终止

1. 本协议自开发者点击确认“我接受(或类似表示您同意的措辞)”,并通过网易公司审核后生效,网易公司审核通过的通知将以系统通知、电子邮件通知或其他网易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开发者,通知发送之日即为生效日。

2. 网易公司有权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运营情况等原因单方选择终止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

3. 开发者明确同意:未经与网易公司协商一致,开发者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或中断、终止本协议所涉及的授权。如果开发者因网易公司的政策,本协议条款、条件的变化需要终止本协议,需要提前至少90天书面通知网易公司,并与网易公司达成终止本协议的相关处理事宜,包括处理服务器游戏中用户的虚拟货币政策。

十一、 其它

1. 您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网易公司商业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本协议相关收益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网易公司书面同意,您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除外。若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进行披露的,应在披露前及时书面通知网易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2. 您与网易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劳动关系,网易公司除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授权费用外,网易公司不承担您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和医疗保险费用)。

3. 网易公司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更新本协议,本协议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网易公司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送达,对您产生约束力。若您不接受的,请您书面通知网易公司,否则视为您已经接受、同意。

4. 若您有事项需要通知网易公司的,应当按照网易方面告知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网易公司。

5.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协议附件中的协议或规则,网易公司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特别说明除外,前述文件的效力优先层级为,1)网易公司在游戏/社区服务官方网站、游戏内,以及其他合适的地方不时公布的协议、规则,2)本协议以及附件。一经注册或使用本协议下任何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及上述内容的约束。网易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本协议或上述内容,相关内容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应当按照第十条第3点规定的程序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附件一:《授权费用和支付相关细则》

合作游戏类型:《我的世界》 PC版、《我的世界》PE安卓版、《我的世界》PE苹果版

授权费用: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70%

结算方式: 网易公司在收到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1. 双方结算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即如您在某个结算周期内的分成款收入不足1,000元,则双方不予结算,该次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自动累积至次月,以此类推;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收入仍不足1,000元,则您有权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后30日内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申请一次性结算该年内所得的全部收入。

2. 您同意,网易公司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您的授权费用,应以人民币结算。

3. 上述“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 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产生的用户充值收入- 网易公司产生的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其中税款由开发者承担。

4.网易公司向开发者支付授权费时,网易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开发者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向开发者方实际支付,开发者应配合网易公司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开发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若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其自行承担。如开发者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的,应自行承担、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网易公司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自备税票的个人开发者请按以下说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5楼 财务部收,电话 021-61947163-77869):

购买方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MA1FR5564G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2层2047室电话:021-6194716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银行账号: 121922114910604

以下开票内容作为示例,开发者具体填写时请咨询当地税务局的意见。

开票内容:"无形资产"授权费

对应税收编码:4060000000000000000

货物和劳务名称:"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无形资产"

6. 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提交资料,网易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本附件中的结算方式向您进行支付。

7.关于收益结算的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客服按钮提交问题。

附件二:《关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处罚规则》

为了维护开发者良好的环境,您同意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中出现抄袭/侵权/盗用第三方资源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我的世界》开发者协议的行为,并同意网易对开发者平台中出现的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行为同时作出开发者处理和资金处理。

一.判定过程

1.证据确凿,直接按照本处理规则进行处理,并进行开发者平台通知;

2.无法通过举报直接进行判定的,平台通知作者自证,48小时内无回复视作举报属实;

二.开发者处理

1.个人开发者

(1)初犯者,下架所有侵权资源并且20天内不能在开发者平台上架其他资源;(2)再犯者,下架所有侵权资源并且30天不能在开发者平台上架其他资源;

(3)三次违规,撤销个人开发者资格,下架所有资源,并加入平台黑名单进行公示。

(4)如存在其他违反《我的世界》开发者协议的行为,可以参照本规则,累计加重处罚。

2.工作室/公司

(1)如果工作室/公司首次出现侵权资源,下架所有侵权资源,需开除存在侵权行为的成员,且整个工作室/公司20天内不能在开发者平台上架资源;

(2)再次出现,下架所有侵权资源,需开除存在侵权行为的成员,且整个工作室/公司30天内不能在开发者平台上架资源;

(3)三次违规,撤销整个工作室/公司的开发者资格,下架工作室/公司所有资源并加入平台黑名单进行公示;

(4)如存在其他违反《我的世界》开发者协议的行为,可以参照本规则,累计加重处罚。

(5)工作室/公司违规成员,更换工作室/公司再次违规的,该成员加入平台黑名单进行公示。

三.资金处理

1.单个资源侵权导致下架的,停止与开发者结算侵权资源的收益,并冻结对应的侵权资源及押金;

2.被取消开发者资格的,停止与开发者结算任何收益,并冻结全部收益及押金;

3.作品被盗用的作者,可按开发者分成规则获取对应收益。

四.举报者规则

1.通过恶意举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开发者,根据情节对其处以暂停作品上架、公示等处罚;

2.通过恶意举报扰乱秩序的玩家,根据情节对其论坛/游戏角色进行相应处罚。

tips1:工作室室长/公司负责人请对成员行为进行严格监管,避免整个工作室/公司遭受连带处罚;

tips2:如果你想对网络上一款长期未更新的作品进行更新发布,请确保已获得商业授权,并将授权证明(截图等)出示在作品简介中【必须】,避免版权争议。

附件三:《<我的世界>品牌指南》-武器部分

我们创建此文档, 是为了给《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者在为《我的世界》创建内容时,提供了一套明确的指导方针,而不是限制创意;同时我们不只是提供规则, 而是分享我们的价值观。

1. 武器 - 武器是《我的世界》 游戏的一部分,只要武器符合关于暴力、游戏评级等其他准则,许多看起来不像是现实世界枪支的武器是被允许的。创作此类内容时,请保持谨慎和敏感。

• 1.1 无论表现的精度如何,都不能仿真刻画现实世界的手持枪支, 包括如步枪、手枪、类似枪支的玩具、携带型火箭及榴弹发射器、安装式枪支等武器。

o 1.1.1. 作为取代现实世界的枪支,可以使用幻想、科幻或其他原创的射弹武器设计, 而这些设计与现实枪支须具有很大程度的差别。

o 1.1.2. 对于不被允许的武器,不能简单地重新标名或描述成不同的物体;它必须与该些武器有明显的差别。例如,一个物品看起来是 AK-47,但标题为“激光步枪”,是不会被接受的。

o 1.1.3. 在枪上添加或删除元素通常是不够的,除非这使该物品变得跟现实世界枪支有明显的差别。例如,在枪中添加非类似枪支的元素、重新着色武器、或删除纹理贴图,但保留了声音、子弹、弹孔、伤害方式和瞄准镜,是不被接受的。

o 1.1.4. 有一个例外是,看起来像现实世界枪支的工具,但不用于射击人或生物(如信号枪,钉子枪,热胶枪等),如果以非暴力的方式使用,是可以被接受的。这些物品的形式和功能必须明确,并应用于该工具的预期效果。

• 1.2 不论是否军用,坦克(装甲战车)是不被允许的。

附件四:商业道德责任书

鉴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为知名的上市公司,为规范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各项业务合作的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业务合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凡与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合作方,理解、支持并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尤其理解下列各项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将给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带来严重的经营风险,破坏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廉洁的内部环境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严重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于道德法律所不容。因此,合作方同意下述处罚措施:

如发现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合作方直接、间接或试图索取、收受金钱、物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馈赠,合作方有义务向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举报,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将及时查证处理,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工作人员直接、间接或试图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试图采取其他任何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置业、合作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娱乐活动以及其他服务等。

基于合作方理解廉洁诚信的商业道德是合作方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的最基本前提,合作方承诺将严守廉洁诚信准则。如发现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一经查证属实,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解除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包括各种费用、分成、代收款等在内的所有款项,并有权要求合作方立即返还全部因双方合作关系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获得的款项。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合作方承担;对我们及其我们关联公司带来恶劣影响的,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追究合作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其列入不良纪录名单;情节严重者将终止一至三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

附件五《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销售推广实施细则》

合作游戏类型:《我的世界》 PC版、《我的世界》PE安卓版、《我的世界》PE苹果版

1. 操作方式:您可就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的销售推广在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开发者平台(以下称“开发者平台”)发起订单需求,UP主有权根据自身选择认领您的订单,一旦认领成功(为避免疑义,认领成功指的是UP主的认领经您的最终确认),我们将根据该订单分别向您和UP主结算授权费用和UP主报酬。

2. UP主报酬:指的是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 * 70% * UP主分成比例。

3. UP主报酬结算模式

指的是自UP主成功在开发者平台上认领订单之日起至推广终止之日止(以下称“推广期间”), 游戏用户通过UP主的销售推广,购买或充值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您向UP主支付报酬的结算模式。为免疑义,1)只要游戏用户通过UP主的销售推广购买或充值了您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UP主便有权获得相应报酬;2)上述推广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自然月。在推广期间内,您有权提前60个自然日在平台上通知UP主终止合作。

在推广期间内,如UP主申请结算报酬,我们将以平台通知的方式告知您,您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的7个自然日内选择“确认结算”或就订单的完成情况向我们提出“申诉”。如您选择“确认结算”或在上述期间内未进行任何操作,我们将按照订单的约定结算您的授权费用和UP主报酬。如您选择“申诉”,应写明申诉的理由及向我们提供相关的证据,UP主对此有权提出“反申诉”并向我们提交相关证据,我们将在接到双方申诉要求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当您无法就申诉事项与UP主达成一致时,您不可撤销地同意我们在对双方证据进行考虑和评估后,有权自行决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分配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4. 授权费用: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 * 70% - UP主报酬,其中税款由开发者承担。

“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 指的是因UP主的销售推广而给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带来的用户充值收入 - 我们产生的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

5. 结算方式: 我们在收到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在60日内进行支付。授权费用结算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即如您在某个结算周期内的分成款收入不足1,000元,则不予结算,该次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自动累积至次月,以此类推;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收入仍不足1,000元,则您有权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后30日内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申请一次性结算该年内所得的全部收入。您同意,我们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您的授权费用,应以人民币结算。

6.网易公司向开发者及UP主支付费用时,网易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开发者及UP主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向其实际支付,开发者及UP主应配合网易公司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开发者及UP主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若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其各自承担。如开发者及UP主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的,应自行承担、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网易公司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7.自备税票的个人开发者请按以下说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5楼 财务部收,电话 021-61947163-77869):

购买方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MA1FR5564G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2层2047室

电话:021-6194716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银行账号: 121922114910604

以下开票内容作为示例,开发者具体填写时请咨询当地税务局的意见。

开票内容:"无形资产"授权费

对应税收编码:4060000000000000000

货物和劳务名称:"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无形资产"

8. 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提交资料,网易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本附件中的结算方式向您进行支付。

9.关于收益结算的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客服按钮提交问题。

2022-01-19 11:11:13

《我的世界》开发者协议(个人版)

重要须知

红色内容为更新部分

一、欢迎您与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称“我们”)就《我的世界》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开发及商业化使用等事宜签订开发者协议(下文称“本协议”)。请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的相关服务之前仔细阅读本协议中各条款。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其中免除或者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限制您的权利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尤其是加黑加粗加下划线的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

二、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您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有关本协议的更新、通知和公告,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之后开始或继续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

三、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本协议以电子协议形式签订。您一旦勾选“同意(或类似表示您同意的措辞)”的选项,即视为您同意并已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四、我们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系统提示、私信、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更新本协议,有关本协议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我们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敬请您留意。若您不接受前述内容,则需立即书面通知我们并按照相关程序指引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否则,即视为您同意遵守前述内容。

五、《开发者内容审核制度》和《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商业化使用指南》属于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本协议订立于广州市天河区。如您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您因使用我们服务所产生的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由我们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 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 “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其享有相应权利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并向游戏用户提供的自然人,即您。注意本协议仅针对个人开发者。

2. “开发者组件”:指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可实现一定游戏功能或增强游戏用户体验的封装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模组(MOD)及模组整合包、地图、皮肤、插件、材质资源等,以及相应服务。

3. “服务器游戏”:指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基于《我的世界》游戏的服务器端软件以及对应的源代码、目标代码和资源文件等。

4. “启动器”:指由我们开发与设计的软件,通过启动器我们向游戏用户提供《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我的世界》游戏相关资讯以及其他游戏相关服务。

5. “开发者分成”:指我们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就您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向您支付的报酬。

6. “游戏”、“《我的世界》游戏”:指由瑞典Mojang公司开发、由我们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代理运营的《我的世界》游戏(英文名:Minecraft),包括该游戏的电脑客户端版本、移动设备端版本;包括该游戏现有的以及未来将发布的任何一个版本或更新;包括该游戏的客户端软件、服务器端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资源文件等,并可能包括相关的网络服务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该游戏之官方网站或官方论坛)、电子媒体、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

7. “游戏用户”、“用户”:指中国大陆地区内通过我们提供的合法途径,获得我们非商业使用性质之授权,从而使用《我的世界》游戏及接受相关服务的自然人。

8. “UP主”:指中国大陆地区内通过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开发者平台(以下简称“开发者平台”),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销售推广与开发者展开合作,为开发者提供销售推广服务而获得相应报酬的自然人。

9. “商业使用”:指为商业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任何方式利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售卖开发者组件、对开发者组件进行收费许可、在服务器游戏中收费、利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内容进行营销推广等。

10. “弱下架”:指违规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将无法被用户搜索、查看和购买,但不影响已购买的用户正常使用该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

二、 合作内容

1. 为了使游戏用户能够使用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我们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权您根据《我的世界》游戏或游戏素材制作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并向您提供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便捷上传服务、服务器管理服务、信息编辑服务以及统一结算服务。您同意我们基于前述授权和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

2. 您同意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了《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运营以及推广,在中国大陆地区内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您上传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编、转许可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销售或运营。我们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三、 开发者分成的计算与支付

1.您同意:

1) 在您未通过开发者平台与UP主进行销售推广合作时,我们按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2)在您已通过开发者平台与UP主进行销售推广合作时,就合作产生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收益部分,我们按附件四《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销售推广实施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为避免疑义,非与UP主合作产生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收益部分,我们仍按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3)上述开发者分成均包含相关的税费,且已包括我们基于本协议之目的应支付给您的全部费用。

2. 若您对我们支付的开发者分成金额、支付方式等费用结算事项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我们结算金额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我们收到您的书面告知后会进行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我们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

3. 我们有权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对开发者分成的支付比例、支付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在前述修改、变更前,我们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的,应在我们通知或者公告后10日内书面通知我们并按照相关程序指引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否则,视为您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四、 开发者帐户以及注册

1. 您应当通过网易邮箱或者我们其他指定途径,注册开发者帐户(以下简称:“帐户”)以成为开发者。开发者帐户一经注册成功,该帐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如果您使用网易邮箱注册开发者帐户,则需要遵守注册网易邮箱时相关的所有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当注册网易邮箱时您同意和确认的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时候,以本协议为准。

2. 您注册帐户使用的网易邮箱用户名或者其他方式用户名,是您登录及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凭证。您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帐户的安全及有效,同时,您应当做好用户名、密码、以及其他密保方式的保密措施。因您保密措施不当或其他行为致使用户名、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 您保证:您注册本服务帐户所使用的网易邮箱或其他方式的账户是您的合法账户。您在本协议项下进行的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本服务帐户、提交相应资质材料、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选择具体服务类别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均是您自行或您授权他人进行的行为,对您均有约束力。同时,您同意对以前述网易邮箱或其他方式注册的用户名为标识进行的全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若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帐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而使用帐户的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事实情况、身份验证信息及您的请求等)。我们收到您的书面请求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您提供的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暂停帐户的登录和使用,并依法为您或相关行政/司法机关提供帐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帐号充值消费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全或不准确,导致我们无法核实您的身份或无法及时处理您请求,给您带来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

5.您应按照我们的要求提交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必须的、真实且准确的、经过您签字确认的主体资质材料、收款账户资料以及联系人姓名(名称)、地址、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如您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有任何变更,必须及时通知我们。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6. 您同意:在本协议项下所涉及到有关数据、技术方面的问题和争议,应以我们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我们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五、 开发者的权利和义务

1.您应当享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且签署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

2. 您应保证提供给我们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不包含以下内容:

1) 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10) 促成或鼓励侵权或其他非法行为的;

11) 木马、病毒、私服、外挂、垃圾邮件以及其他影响《我的世界》游戏/网络/软件安全的或造成《我的世界》游戏服务器/网络流量过载的内容;

12) 经我们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我们未认可的软件、文件或者链接的;

13)经我们合理判断为对网易品牌、产品、平台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的;

14)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监管部门政策或行政命令所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 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您上传至《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中不应包含任何第三方链接、广告内容。

4. 除本协议规定外,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不能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商业使用,也不能授权第三方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商业使用。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任何非商业使用,应同时包含我们官方网站链接(链接地址:http://mc.163.com/)或其他经我们认可的指向我们官方网站的方式。

5.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不得自行或通过他人在如下平台或渠道上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进行非商业使用: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平台或渠道;

2) 提供侵犯《我的世界》游戏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内容的平台或渠道,例如:提供盗版《我的世界》下载、下载链接或宣传推广的平台或渠道;

3) 经我们合理判断为不妥当的平台或渠道。

6. 您应严格遵守《开发者内容审核制度》和《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商业化使用指南》。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根据该制度和指南的规定对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7. 您如需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名称或相关图形内容在任何国家、地区申请商标,应当事先取得我们的书面同意。如您在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名称或相关图形内容申请商标,您同意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权我们及我们指定的第三方在《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平台及相关的营销推广渠道或材料中使用该等商标。

8. 针对第三方侵犯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知识产权等权利的行为,我们有权采取任何我们认为适当的行动进行制止。并且您同意根据我们的要求,采取或协助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权我们进行打击侵权行为的授权书。

9. 您同意尽合理努力保证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能够安全、平稳地实现其功能,不存在影响《我的世界》游戏及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本身的安全性或平衡性的错误或漏洞。如您发现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存在错误或漏洞,您同意由我们解决(但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或按照我们的要求解决这些错误或漏洞。

六、 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 除本协议明确说明之外,我们保证享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且签署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我们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

2. 我们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在本协议或与您签订的其他书面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并尊重您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

3. 我们有权为了《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运营或营销推广自行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但我们应保证修改或编辑后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不得损害开发者的名誉。

4. 我们有权对接入启动器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服务和定价进行监督和建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游戏用户的权益。

5. 您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予我方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维权的权利。

七、 服务的中止和终止

1.您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1-7款中的一项或多项时,我们有权根据情况的严重性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2) 下架或弱下架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

3)中止或终止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启动器的服务;

4) 扣除开发者押金;如您有相反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生效判决、调解书、和解协议、其他证明文件),经我们评估后,证实您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将无息返还已扣除的押金;

5) 冻结开发者分成;如您有相反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生效判决、调解书、和解协议、其他证明文件),经我们评估后,证实您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将恢复向您支付相应的开发者分成(为避免疑义,不包括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如因您行为导致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由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我们采取中止或终止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启动器服务,应当通知您并告知中止的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后,我们应当及时恢复服务。我们根据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中止或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我们应负举证责任。

3. 您同意,为了游戏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我们需要定期对游戏/应用/网站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或针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停机维护,前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

2) 服务器遭受损害,无法正常运作;

3) 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4) 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

5) 在紧急情况之下依照法律的规定或为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6) 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您同意: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止,我们不对您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我们将尽力降低对您造成的不便。

4. 我们有权在必要的情况下(比如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终止或部分终止提供服务,终止前我们将提前予以公告。

八、 知识产权

1. 您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我的世界》游戏、网易提供的游戏素材等网易授权的任何内容制作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以下称:“开发者改编素材”),其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由我们及您双方共有。您同意我们有权自行或授权我们的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单独或包含在游戏整体之内以盈利为目的对开发者改编素材进行复制、分发、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编、销售、运营、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使用上述开发者改编素材创作衍生作品。

2.除开发者改编素材外,针对您独立制作的内容或素材,您享有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著作权和专利权等)。

3. 双方在此明确承认并同意,就如下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均独占性地归我们或其我们的关联公司所有:《我的世界》游戏及其中涉及的计算软件、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档说明等;《我的世界》游戏相关市场营销素材;我们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基础上做出的任何修改、改进;《我的世界》游戏或我们其他服务中所体现的“网易”、“NetEase”的文字、LOGO(图形),以及在具体服务中使用的用以标识服务名称与来源的文字、LOGO(图形)等(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服务的名称、LOGO、ICON,我们游戏软件开发者的名称、LOGO、ICON等)。

4. 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对方的权利均由原权利人保留。

5.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本知识产权条款依然有效。

九、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了遵守法律、维护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您或其他网易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比如为防止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您同意我们不以获利为目的向其他公司、组织或相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披露保密信息。

3.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十、 隐私保护

1. 您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服务的正常提供,可能需要收集您的一些信息,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基于服务正常提供的必要性获取并使用您的用户信息,不论是您主动提供的还是在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信息。

2. 我们可能会统计您对我们服务的使用情况。同时,我们可能会与公众分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3. 我们会以高度的勤勉义务对待您的信息,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信息,以下情况除外:1)征得您的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信息;2)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您主动向第三方分享的信息。

4. 我们不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1)事先获得您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3)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我们的合法利益,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4)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5. 我们的隐私政策(网址:https://mc.163.com/yszc.html)说明了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您保证:1)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您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隐私政策;且2)您不得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中违法或违规收集或使用用户信息。如您违法或违规收集或使用用户信息,则应当按照我们的要求进行整改。因您违反上述隐私政策所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您单独承担。

十一、 协议期限和终止

1. 本协议自您勾选“同意(或类似表示您同意的措辞)”选项后生效,直到出现下述第2款约定的情况时终止。

2. 以下情况出现,则本协议终止:

1) 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协议;

2) 您若因开发者平台政策、规则、“开发者协议”条款、条件的变化需要终止“开发者协议”,需要立即或者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时限书面通知我们,并与我们达成终止本协议的相关处理事宜,如至少预留90天处理服务器游戏中用户的虚拟货币。

3) 您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我们书面通知的期限内纠正该违约行为的,前提是该违约行为可以被纠正,则我们有权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十二、 其他

1.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协议附件中的协议或规则,我们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特别说明除外,前述文件的效力优先层级为,1)我们在游戏/社区服务官方网站、游戏内,以及其他合适的地方不时公布的协议、规则,2)本协议以及附件。

2. 您有事项需要通知我们的,应当按照我们告知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我们。

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

1. 合作游戏类型:《我的世界》 PC版、《我的世界》PE安卓版、《我的世界》PE苹果版

开发者分成: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

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产生的用户充值收入-我们产生的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

开发者分成比例:

您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当月产生的用户充值收入(以游戏中的货币“钻石”为单位),在扣除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将采用阶梯式的分成比例,具体见以下表格:undefined

具体说明:

1)PC端和PE端的开发者分成将分别计算后汇总;

2)每一阶梯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仅适用于其对应的收入区间内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假设PC端当月用户充值收入为3,200,000钻,则3,000,000以上的部分,即2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60%;100,000钻以上但3,000,000钻以下的部分,即2,9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70%;100,000钻以下的部分,即1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100%。

结算方式:我们在收到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您承担。

2. 双方结算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即如您在某个结算周期内的分成款收入不足1,000元,则双方不予结算,该次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自动累积至次月,以此类推;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收入仍不足1,000元,则您有权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后30日内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申请一次性结算该年内所得的全部收入。

3. 您同意,我们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您的开发者分成,应以人民币结算。

4. 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时,我们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向您实际支付,您应配合我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若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您自行承担。如您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的,您应自行承担并向我们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 发票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12楼,财务部收,电话 021-61947163-77869。

6. 您应按照我们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提交资料,我们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本附件中的结算方式向您进行支付。

7. 关于收益结算的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客服按钮提交问题。

附件二:《<我的世界>品牌指南》-武器部分

我们创建此文档, 是为了给《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者在为《我的世界》创建内容时,提供了一套明确的指导方针,而不是限制创意;同时我们不只是提供规则, 而是分享我们的价值观。

1. 武器 - 武器是《我的世界》 游戏的一部分,只要武器符合关于暴力、游戏评级等其他准则,许多看起来不像是现实世界枪支的武器是被允许的。创作此类内容时,请保持谨慎和敏感。

• 1.1 无论表现的精度如何,都不能仿真刻画现实世界的手持枪支, 包括如步枪、手枪、类似枪支的玩具、携带型火箭及榴弹发射器、安装式枪支等武器。

o 1.1.1. 作为取代现实世界的枪支,可以使用幻想、科幻或其他原创的射弹武器设计, 而这些设计与现实枪支须具有很大程度的差别。

o 1.1.2. 对于不被允许的武器,不能简单地重新标名或描述成不同的物体;它必须与该些武器有明显的差别。例如,一个物品看起来是 AK-47,但标题为“激光步枪”,是不会被接受的。

o 1.1.3. 在枪上添加或删除元素通常是不够的,除非这使该物品变得跟现实世界枪支有明显的差别。例如,在枪中添加非类似枪支的元素、重新着色武器、或删除纹理贴图,但保留了声音、子弹、弹孔、伤害方式和瞄准镜,是不被接受的。

o 1.1.4.例外,外观形似现实世界枪支的工具,但不用于射击人或生物(如信号枪,钉子枪,热胶枪等),如果以非暴力的方式使用,是可以被接受的。这些物品的形式和功能必须明确,并应用于该工具的预期效果。

• 1.2 不论是否军用,坦克(装甲战车)是不被允许的。

附件三:商业道德责任书

鉴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为知名的上市公司,为规范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各项业务合作的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业务合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凡与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合作方,理解、支持并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尤其理解下列各项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将给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带来严重的经营风险,破坏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廉洁的内部环境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严重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于道德法律所不容。因此,合作方同意下述处罚措施:

如发现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合作方直接、间接或试图索取、收受金钱、物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馈赠,合作方有义务向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举报,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将及时查证处理,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工作人员直接、间接或试图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试图采取其他任何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置业、合作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娱乐活动以及其他服务等。

基于合作方理解廉洁诚信的商业道德是合作方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的最基本前提,合作方承诺将严守廉洁诚信准则。如发现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一经查证属实,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解除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包括各种费用、分成、代收款等在内的所有款项,并有权要求合作方立即返还全部因双方合作关系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获得的款项。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合作方承担;对我们及其我们关联公司带来恶劣影响的,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追究合作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其列入不良纪录名单;情节严重者将终止一至三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

附件四《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销售推广实施细则》

特别说明:本附件中的开发者分成比例适用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中的开发者阶梯分成比例。

1. 合作游戏类型:《我的世界》 PC版、《我的世界》PE安卓版、《我的世界》PE苹果版

操作方式:您可就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的销售推广在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开发者平台发起订单需求,UP主有权根据自身选择认领您的订单,一旦认领成功(为避免疑义,认领成功指的是UP主的认领经您的最终确认),我们将根据该订单分别向您和UP主结算开发者分成和UP主报酬。

UP主报酬: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UP主分成比例

UP主报酬结算模式

指的是自UP主成功在开发者平台上认领订单之日起至推广终止之日止(以下称“推广期间”), 游戏用户通过UP主的销售推广,购买或充值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您向UP主支付报酬的结算模式。为免疑义,1)只要游戏用户通过UP主的销售推广购买或充值了您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UP主便有权获得相应报酬;2)上述推广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自然月。在推广期间内,您有权提前60个自然日在平台上通知UP主终止合作。

在推广期间内,如UP主申请结算报酬,我们将以平台通知的方式告知您,您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的7个自然日内选择“确认结算”或就订单的完成情况向我们提出“申诉”。如您选择“确认结算”或在上述期间内未进行任何操作,我们将按照订单的约定结算您的开发者分成和UP主报酬。如您选择“申诉”,应写明申诉的理由及向我们提供相关的证据,UP主对此有权提出“反申诉”并向我们提交相关证据,我们将在接到双方申诉要求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当您无法就申诉事项与UP主达成一致时,您不可撤销地同意我们在对双方证据进行考虑和评估后,有权自行决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分配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开发者分成: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 - UP主报酬

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因UP主的销售推广而给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带来的用户充值收入 - 我们产生的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

2. 结算方式:我们在收到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在30个工作日进行支付。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您承担。

3. 开发者分成结算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即如您在某个结算周期内的分成款收入不足1,000元,则不予结算,该次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自动累积至次月,以此类推;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收入仍不足1,000元,则您有权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后30日内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申请一次性结算该年内所得的全部收入。您同意,我们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您的开发者分成,应以人民币结算。

4. 我们向您及UP主支付费用时,我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您及UP主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向其实际支付,您及UP主应配合我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您及UP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若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您及UP主各自承担。如您及UP主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的,应当各自承担并向我们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 发票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12楼, 财务部收,电话 021-61947163-77869。

6. 您应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提交资料,我们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本附件中的结算方式向您进行支付。

7. 关于收益结算的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客服按钮提交问题。

2022-02-25 14:45:27

《我的世界》开发者协议(个人版)

重要须知

红色内容为更新部分

一、欢迎您与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称“我们”)就《我的世界》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开发及商业化使用等事宜签订开发者协议(下文称“本协议”)。请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的相关服务之前仔细阅读本协议中各条款。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其中免除或者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限制您的权利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尤其是加黑加粗加下划线的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

二、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您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有关本协议的更新、通知和公告,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之后开始或继续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

三、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本协议以电子协议形式签订。您一旦勾选“同意(或类似表示您同意的措辞)”的选项,即视为您同意并已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四、我们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系统提示、私信、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更新本协议,有关本协议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我们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敬请您留意。若您不接受前述内容,则需立即书面通知我们并按照相关程序指引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否则,即视为您同意遵守前述内容。

五、《开发者内容审核制度》和《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商业化使用指南》属于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本协议订立于广州市天河区。如您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您因使用我们服务所产生的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由我们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 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 “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其享有相应权利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并向游戏用户提供的自然人,即您。注意本协议仅针对个人开发者。

2. “开发者组件”:指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可实现一定游戏功能或增强游戏用户体验的封装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模组(MOD)及模组整合包、地图、皮肤、插件、材质资源等,以及相应服务。

3. “服务器游戏”:指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基于《我的世界》游戏的服务器端软件以及对应的源代码、目标代码和资源文件等。

4. “启动器”:指由我们开发与设计的软件,通过启动器我们向游戏用户提供《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我的世界》游戏相关资讯以及其他游戏相关服务。

5. “开发者分成”:指我们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就您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向您支付的报酬。

6. “游戏”、“《我的世界》游戏”:指由瑞典Mojang公司开发、由我们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代理运营的《我的世界》游戏(英文名:Minecraft),包括该游戏的电脑客户端版本、移动设备端版本;包括该游戏现有的以及未来将发布的任何一个版本或更新;包括该游戏的客户端软件、服务器端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资源文件等,并可能包括相关的网络服务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该游戏之官方网站或官方论坛)、电子媒体、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

7. “游戏用户”、“用户”:指中国大陆地区内通过我们提供的合法途径,获得我们非商业使用性质之授权,从而使用《我的世界》游戏及接受相关服务的自然人。

8. “UP主”:指中国大陆地区内通过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开发者平台(以下简称“开发者平台”),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销售推广与开发者展开合作,为开发者提供销售推广服务而获得相应报酬的自然人。

9. “商业使用”:指为商业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任何方式利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售卖开发者组件、对开发者组件进行收费许可、在服务器游戏中收费、利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内容进行营销推广等。

10. “弱下架”:指违规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将无法被用户搜索、查看和购买,但不影响已购买的用户正常使用该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

二、 合作内容

1. 为了使游戏用户能够使用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我们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权您根据《我的世界》游戏或游戏素材制作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并向您提供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便捷上传服务、服务器管理服务、信息编辑服务以及统一结算服务。您同意我们基于前述授权和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

2. 您同意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了《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运营以及推广,在中国大陆地区内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您上传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编、转许可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销售或运营。我们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三、 开发者分成的计算与支付

1.您同意:

1) 在您未通过开发者平台与UP主进行销售推广合作时,我们按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2)在您已通过开发者平台与UP主进行销售推广合作时,就合作产生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收益部分,我们按附件四《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销售推广实施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为避免疑义,非与UP主合作产生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收益部分,我们仍按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3)上述开发者分成均包含相关的税费,且已包括我们基于本协议之目的应支付给您的全部费用。

2. 若您对我们支付的开发者分成金额、支付方式等费用结算事项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我们结算金额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我们收到您的书面告知后会进行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我们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

3. 我们有权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对开发者分成的支付比例、支付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在前述修改、变更前,我们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的,应在我们通知或者公告后10日内书面通知我们并按照相关程序指引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否则,视为您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四、 开发者帐户以及注册

1. 您应当通过网易邮箱或者我们其他指定途径,注册开发者帐户(以下简称:“帐户”)以成为开发者。开发者帐户一经注册成功,该帐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如果您使用网易邮箱注册开发者帐户,则需要遵守注册网易邮箱时相关的所有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当注册网易邮箱时您同意和确认的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时候,以本协议为准。

2. 您注册帐户使用的网易邮箱用户名或者其他方式用户名,是您登录及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凭证。您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帐户的安全及有效,同时,您应当做好用户名、密码、以及其他密保方式的保密措施。因您保密措施不当或其他行为致使用户名、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 您保证:您注册本服务帐户所使用的网易邮箱或其他方式的账户是您的合法账户。您在本协议项下进行的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本服务帐户、提交相应资质材料、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选择具体服务类别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均是您自行或您授权他人进行的行为,对您均有约束力。同时,您同意对以前述网易邮箱或其他方式注册的用户名为标识进行的全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若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帐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而使用帐户的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事实情况、身份验证信息及您的请求等)。我们收到您的书面请求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您提供的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暂停帐户的登录和使用,并依法为您或相关行政/司法机关提供帐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帐号充值消费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全或不准确,导致我们无法核实您的身份或无法及时处理您请求,给您带来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

5.您应按照我们的要求提交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必须的、真实且准确的、经过您签字确认的主体资质材料、收款账户资料以及联系人姓名(名称)、地址、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如您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有任何变更,必须及时通知我们。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6. 您同意:在本协议项下所涉及到有关数据、技术方面的问题和争议,应以我们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我们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五、 开发者的权利和义务

1.您应当享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且签署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

2. 您应保证提供给我们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不包含以下内容:

1) 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10) 促成或鼓励侵权或其他非法行为的;

11) 木马、病毒、私服、外挂、垃圾邮件以及其他影响《我的世界》游戏/网络/软件安全的或造成《我的世界》游戏服务器/网络流量过载的内容;

12) 经我们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我们未认可的软件、文件或者链接的;

13)经我们合理判断为对网易品牌、产品、平台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的;

14)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监管部门政策或行政命令所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 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您上传至《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中不应包含任何第三方链接、广告内容。

4. 除本协议规定外,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不能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商业使用,也不能授权第三方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商业使用。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任何非商业使用,应同时包含我们官方网站链接(链接地址:http://mc.163.com/)或其他经我们认可的指向我们官方网站的方式。

5.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不得自行或通过他人在如下平台或渠道上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进行非商业使用: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平台或渠道;

2) 提供侵犯《我的世界》游戏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内容的平台或渠道,例如:提供盗版《我的世界》下载、下载链接或宣传推广的平台或渠道;

3) 经我们合理判断为不妥当的平台或渠道。

6. 您应严格遵守《开发者内容审核制度》和《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商业化使用指南》。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根据该制度和指南的规定对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7. 您如需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名称或相关图形内容在任何国家、地区申请商标,应当事先取得我们的书面同意。如您在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名称或相关图形内容申请商标,您同意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权我们及我们指定的第三方在《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平台及相关的营销推广渠道或材料中使用该等商标。

8. 针对第三方侵犯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知识产权等权利的行为,我们有权采取任何我们认为适当的行动进行制止。并且您同意根据我们的要求,采取或协助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权我们进行打击侵权行为的授权书。

9. 您同意尽合理努力保证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能够安全、平稳地实现其功能,不存在影响《我的世界》游戏及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本身的安全性或平衡性的错误或漏洞。如您发现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存在错误或漏洞,您同意由我们解决(但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或按照我们的要求解决这些错误或漏洞。

六、 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 除本协议明确说明之外,我们保证享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且签署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我们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

2. 我们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在本协议或与您签订的其他书面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并尊重您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

3. 我们有权为了《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运营或营销推广自行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但我们应保证修改或编辑后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不得损害开发者的名誉。

4. 我们有权对接入启动器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服务和定价进行监督和建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游戏用户的权益。

5. 您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予我方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维权的权利。

七、 服务的中止和终止

1.您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1-7款中的一项或多项时,我们有权根据情况的严重性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2) 下架或弱下架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

3)中止或终止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启动器的服务;

4) 扣除开发者押金;如您有相反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生效判决、调解书、和解协议、其他证明文件),经我们评估后,证实您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将无息返还已扣除的押金;

5) 冻结开发者分成;如您有相反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生效判决、调解书、和解协议、其他证明文件),经我们评估后,证实您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将恢复向您支付相应的开发者分成(为避免疑义,不包括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如因您行为导致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由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我们采取中止或终止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启动器服务,应当通知您并告知中止的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后,我们应当及时恢复服务。我们根据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中止或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我们应负举证责任。

3. 您同意,为了游戏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我们需要定期对游戏/应用/网站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或针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停机维护,前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

2) 服务器遭受损害,无法正常运作;

3) 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4) 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

5) 在紧急情况之下依照法律的规定或为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6) 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您同意: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止,我们不对您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我们将尽力降低对您造成的不便。

4. 我们有权在必要的情况下(比如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终止或部分终止提供服务,终止前我们将提前予以公告。

八、 知识产权

1. 您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我的世界》游戏、网易提供的游戏素材等网易授权的任何内容制作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以下称:“开发者改编素材”),其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由我们及您双方共有。您同意我们有权自行或授权我们的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单独或包含在游戏整体之内以盈利为目的对开发者改编素材进行复制、分发、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编、销售、运营、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使用上述开发者改编素材创作衍生作品。

2.除开发者改编素材外,针对您独立制作的内容或素材,您享有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著作权和专利权等)。

3. 双方在此明确承认并同意,就如下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均独占性地归我们或其我们的关联公司所有:《我的世界》游戏及其中涉及的计算软件、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档说明等;《我的世界》游戏相关市场营销素材;我们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基础上做出的任何修改、改进;《我的世界》游戏或我们其他服务中所体现的“网易”、“NetEase”的文字、LOGO(图形),以及在具体服务中使用的用以标识服务名称与来源的文字、LOGO(图形)等(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服务的名称、LOGO、ICON,我们游戏软件开发者的名称、LOGO、ICON等)。

4. 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对方的权利均由原权利人保留。

5.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本知识产权条款依然有效。

九、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了遵守法律、维护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您或其他网易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比如为防止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您同意我们不以获利为目的向其他公司、组织或相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披露保密信息。

3.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十、 隐私保护

1. 您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服务的正常提供,可能需要收集您的一些信息,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基于服务正常提供的必要性获取并使用您的用户信息,不论是您主动提供的还是在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信息。

2. 我们可能会统计您对我们服务的使用情况。同时,我们可能会与公众分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3. 我们会以高度的勤勉义务对待您的信息,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信息,以下情况除外:1)征得您的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信息;2)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您主动向第三方分享的信息。

4. 我们不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1)事先获得您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3)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我们的合法利益,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4)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5. 我们的隐私政策(网址:https://mc.163.com/yszc.html)说明了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您保证:1)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您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隐私政策;且2)您不得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中违法或违规收集或使用用户信息。如您违法或违规收集或使用用户信息,则应当按照我们的要求进行整改。因您违反上述隐私政策所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您单独承担。

十一、 协议期限和终止

1. 本协议自您勾选“同意(或类似表示您同意的措辞)”选项后生效,直到出现下述第2款约定的情况时终止。

2. 以下情况出现,则本协议终止:

1) 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协议;

2) 您若因开发者平台政策、规则、“开发者协议”条款、条件的变化需要终止“开发者协议”,需要立即或者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时限书面通知我们,并与我们达成终止本协议的相关处理事宜,如至少预留90天处理服务器游戏中用户的虚拟货币。

3) 您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我们书面通知的期限内纠正该违约行为的,前提是该违约行为可以被纠正,则我们有权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十二、 其他

1.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协议附件中的协议或规则,我们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特别说明除外,前述文件的效力优先层级为,1)我们在游戏/社区服务官方网站、游戏内,以及其他合适的地方不时公布的协议、规则,2)本协议以及附件。

2. 您有事项需要通知我们的,应当按照我们告知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我们。

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

1. 合作游戏类型:《我的世界》 PC版、《我的世界》PE安卓版、《我的世界》PE苹果版

开发者分成: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

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产生的用户充值收入-我们产生的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

开发者分成比例:

您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当月产生的用户充值收入(以游戏中的货币“钻石”为单位),在扣除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将采用阶梯式的分成比例,具体见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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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

1)PC端和PE端的开发者分成将分别计算后汇总;

2)每一阶梯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仅适用于其对应的收入区间内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假设PC端当月用户充值收入为3,200,000钻,则3,000,000以上的部分,即2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60%;100,000钻以上但3,000,000钻以下的部分,即2,9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70%;100,000钻以下的部分,即1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100%。

结算方式:我们在收到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您承担。

2. 双方结算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即如您在某个结算周期内的分成款收入不足1,000元,则双方不予结算,该次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自动累积至次月,以此类推;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收入仍不足1,000元,则您有权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后30日内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申请一次性结算该年内所得的全部收入。

3. 您同意,我们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您的开发者分成,应以人民币结算。

4. 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时,我们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向您实际支付,您应配合我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若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您自行承担。如您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的,您应自行承担并向我们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 发票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12楼,财务部收,电话 021-61947163-77869):

6. 购买方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MA1FR5564G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2层2047室

电话:021-6194716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银行账号: 121922114910604 

以下开票内容作为示例,开发者具体填写时请咨询当地税务局的意见。

开票内容:"无形资产"授权费

对应税收编码:4060000000000000000

货物和劳务名称:"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无形资产" 

7. 您应按照我们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提交资料,我们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本附件中的结算方式向您进行支付。

8. 关于收益结算的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客服按钮提交问题。

附件二:《<我的世界>品牌指南》-武器部分

我们创建此文档, 是为了给《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者在为《我的世界》创建内容时,提供了一套明确的指导方针,而不是限制创意;同时我们不只是提供规则, 而是分享我们的价值观。

1. 武器 - 武器是《我的世界》 游戏的一部分,只要武器符合关于暴力、游戏评级等其他准则,许多看起来不像是现实世界枪支的武器是被允许的。创作此类内容时,请保持谨慎和敏感。

• 1.1 无论表现的精度如何,都不能仿真刻画现实世界的手持枪支, 包括如步枪、手枪、类似枪支的玩具、携带型火箭及榴弹发射器、安装式枪支等武器。

o 1.1.1. 作为取代现实世界的枪支,可以使用幻想、科幻或其他原创的射弹武器设计, 而这些设计与现实枪支须具有很大程度的差别。

o 1.1.2. 对于不被允许的武器,不能简单地重新标名或描述成不同的物体;它必须与该些武器有明显的差别。例如,一个物品看起来是 AK-47,但标题为“激光步枪”,是不会被接受的。

o 1.1.3. 在枪上添加或删除元素通常是不够的,除非这使该物品变得跟现实世界枪支有明显的差别。例如,在枪中添加非类似枪支的元素、重新着色武器、或删除纹理贴图,但保留了声音、子弹、弹孔、伤害方式和瞄准镜,是不被接受的。

o 1.1.4.例外,外观形似现实世界枪支的工具,但不用于射击人或生物(如信号枪,钉子枪,热胶枪等),如果以非暴力的方式使用,是可以被接受的。这些物品的形式和功能必须明确,并应用于该工具的预期效果。

• 1.2 不论是否军用,坦克(装甲战车)是不被允许的。

附件三:商业道德责任书

鉴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为知名的上市公司,为规范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各项业务合作的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业务合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凡与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合作方,理解、支持并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尤其理解下列各项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将给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带来严重的经营风险,破坏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廉洁的内部环境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严重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于道德法律所不容。因此,合作方同意下述处罚措施:

如发现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合作方直接、间接或试图索取、收受金钱、物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馈赠,合作方有义务向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举报,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将及时查证处理,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工作人员直接、间接或试图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试图采取其他任何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置业、合作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娱乐活动以及其他服务等。

基于合作方理解廉洁诚信的商业道德是合作方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的最基本前提,合作方承诺将严守廉洁诚信准则。如发现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一经查证属实,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解除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包括各种费用、分成、代收款等在内的所有款项,并有权要求合作方立即返还全部因双方合作关系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获得的款项。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合作方承担;对我们及其我们关联公司带来恶劣影响的,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追究合作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其列入不良纪录名单;情节严重者将终止一至三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

附件四《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销售推广实施细则》

特别说明:本附件中的开发者分成比例适用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中的开发者阶梯分成比例。

1. 合作游戏类型:《我的世界》 PC版、《我的世界》PE安卓版、《我的世界》PE苹果版

操作方式:您可就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的销售推广在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开发者平台发起订单需求,UP主有权根据自身选择认领您的订单,一旦认领成功(为避免疑义,认领成功指的是UP主的认领经您的最终确认),我们将根据该订单分别向您和UP主结算开发者分成和UP主报酬。

UP主报酬: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UP主分成比例

UP主报酬结算模式

指的是自UP主成功在开发者平台上认领订单之日起至推广终止之日止(以下称“推广期间”), 游戏用户通过UP主的销售推广,购买或充值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您向UP主支付报酬的结算模式。为免疑义,1)只要游戏用户通过UP主的销售推广购买或充值了您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UP主便有权获得相应报酬;2)上述推广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自然月。在推广期间内,您有权提前60个自然日在平台上通知UP主终止合作。

在推广期间内,如UP主申请结算报酬,我们将以平台通知的方式告知您,您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的7个自然日内选择“确认结算”或就订单的完成情况向我们提出“申诉”。如您选择“确认结算”或在上述期间内未进行任何操作,我们将按照订单的约定结算您的开发者分成和UP主报酬。如您选择“申诉”,应写明申诉的理由及向我们提供相关的证据,UP主对此有权提出“反申诉”并向我们提交相关证据,我们将在接到双方申诉要求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当您无法就申诉事项与UP主达成一致时,您不可撤销地同意我们在对双方证据进行考虑和评估后,有权自行决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分配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开发者分成: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 - UP主报酬

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因UP主的销售推广而给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带来的用户充值收入 - 我们产生的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

2. 结算方式:我们在收到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在30个工作日进行支付。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您承担。

3. 开发者分成结算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即如您在某个结算周期内的分成款收入不足1,000元,则不予结算,该次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自动累积至次月,以此类推;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收入仍不足1,000元,则您有权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后30日内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申请一次性结算该年内所得的全部收入。您同意,我们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您的开发者分成,应以人民币结算。

4. 我们向您及UP主支付费用时,我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您及UP主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向其实际支付,您及UP主应配合我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您及UP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若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您及UP主各自承担。如您及UP主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的,应当各自承担并向我们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 发票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12楼, 财务部收,电话 021-61947163-77869。

6. 您应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提交资料,我们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本附件中的结算方式向您进行支付。

7. 关于收益结算的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客服按钮提交问题。

2022-04-24 18:07:35

《我的世界》开发者协议(个人版)

重要须知

一、欢迎您与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称“我们”)就《我的世界》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开发及商业化使用等事宜签订开发者协议(下文称“本协议”)。请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的相关服务之前仔细阅读本协议中各条款。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其中免除或者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限制您的权利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尤其是加黑加粗加下划线的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

二、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您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有关本协议的更新、通知和公告,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之后开始或继续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

三、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本协议以电子协议形式签订。您一旦勾选“同意(或类似表示您同意的措辞)”的选项,即视为您同意并已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四、我们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系统提示、私信、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更新本协议,有关本协议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我们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敬请您留意。若您不接受前述内容,则需立即书面通知我们并按照相关程序指引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否则,即视为您同意遵守前述内容。

五、《开发者内容审核制度》和《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商业化使用指南》属于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本协议订立于广州市天河区。如您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您因使用我们服务所产生的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由我们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 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 “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其享有相应权利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并向游戏用户提供的自然人,即您。注意本协议仅针对个人开发者。

2. “开发者组件”:指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可实现一定游戏功能或增强游戏用户体验的封装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模组(MOD)及模组整合包、地图、皮肤、插件、材质资源等,以及相应服务。

3. “服务器游戏”:指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基于《我的世界》游戏的服务器端软件以及对应的源代码、目标代码和资源文件等。

4. “启动器”:指由我们开发与设计的软件,通过启动器我们向游戏用户提供《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我的世界》游戏相关资讯以及其他游戏相关服务。

5. “开发者分成”:指我们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就您通过《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向游戏用户提供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向您支付的报酬。

6. “游戏”、“《我的世界》游戏”:指由瑞典Mojang公司开发、由我们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代理运营的《我的世界》游戏(英文名:Minecraft),包括该游戏的电脑客户端版本、移动设备端版本;包括该游戏现有的以及未来将发布的任何一个版本或更新;包括该游戏的客户端软件、服务器端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资源文件等,并可能包括相关的网络服务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该游戏之官方网站或官方论坛)、电子媒体、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

7. “游戏用户”、“用户”:指中国大陆地区内通过我们提供的合法途径,获得我们非商业使用性质之授权,从而使用《我的世界》游戏及接受相关服务的自然人。

8. “UP主”:指中国大陆地区内通过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开发者平台(以下简称“开发者平台”),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销售推广与开发者展开合作,为开发者提供销售推广服务而获得相应报酬的自然人。

9. “商业使用”:指为商业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任何方式利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售卖开发者组件、对开发者组件进行收费许可、在服务器游戏中收费、利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内容进行营销推广等。

10. “弱下架”:指违规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将无法被用户搜索、查看和购买,但不影响已购买的用户正常使用该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

二、 合作内容

1. 为了使游戏用户能够使用您自主开发或通过取得合法授权享有权利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我们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权您根据《我的世界》游戏或游戏素材制作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并向您提供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便捷上传服务、服务器管理服务、信息编辑服务以及统一结算服务。您同意我们基于前述授权和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

2. 您同意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了《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运营以及推广,在中国大陆地区内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您上传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编、转许可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销售或运营。我们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三、 开发者分成的计算与支付

1.您同意:

1) 在您未通过开发者平台与UP主进行销售推广合作时,我们按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2)在您已通过开发者平台与UP主进行销售推广合作时,就合作产生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收益部分,我们按附件四《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销售推广实施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为避免疑义,非与UP主合作产生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收益部分,我们仍按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

3)上述开发者分成均包含相关的税费,且已包括我们基于本协议之目的应支付给您的全部费用。

2. 若您对我们支付的开发者分成金额、支付方式等费用结算事项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我们结算金额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我们收到您的书面告知后会进行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我们提供的费用结算事项。

3. 我们有权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对开发者分成的支付比例、支付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在前述修改、变更前,我们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的,应在我们通知或者公告后10日内书面通知我们并按照相关程序指引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否则,视为您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四、 开发者帐户以及注册

1. 您应当通过网易邮箱或者我们其他指定途径,注册开发者帐户(以下简称:“帐户”)以成为开发者。开发者帐户一经注册成功,该帐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如果您使用网易邮箱注册开发者帐户,则需要遵守注册网易邮箱时相关的所有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当注册网易邮箱时您同意和确认的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时候,以本协议为准。

2. 您注册帐户使用的网易邮箱用户名或者其他方式用户名,是您登录及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凭证。您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帐户的安全及有效,同时,您应当做好用户名、密码、以及其他密保方式的保密措施。因您保密措施不当或其他行为致使用户名、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 您保证:您注册本服务帐户所使用的网易邮箱或其他方式的账户是您的合法账户。您在本协议项下进行的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本服务帐户、提交相应资质材料、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选择具体服务类别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均是您自行或您授权他人进行的行为,对您均有约束力。同时,您同意对以前述网易邮箱或其他方式注册的用户名为标识进行的全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若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帐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而使用帐户的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事实情况、身份验证信息及您的请求等)。我们收到您的书面请求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您提供的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暂停帐户的登录和使用,并依法为您或相关行政/司法机关提供帐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帐号充值消费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全或不准确,导致我们无法核实您的身份或无法及时处理您请求,给您带来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

5.您应按照我们的要求提交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必须的、真实且准确的、经过您签字确认的主体资质材料、收款账户资料以及联系人姓名(名称)、地址、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如您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有任何变更,必须及时通知我们。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6. 您同意:在本协议项下所涉及到有关数据、技术方面的问题和争议,应以我们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我们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五、 开发者的权利和义务

1.您应当享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且签署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

2. 您应保证提供给我们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不包含以下内容:

1) 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10) 促成或鼓励侵权或其他非法行为的;

11) 木马、病毒、私服、外挂、垃圾邮件以及其他影响《我的世界》游戏/网络/软件安全的或造成《我的世界》游戏服务器/网络流量过载的内容;

12) 经我们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我们未认可的软件、文件或者链接的;

13)经我们合理判断为对网易品牌、产品、平台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的;

14)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监管部门政策或行政命令所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 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您上传至《我的世界》游戏启动器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中不应包含任何第三方链接、广告内容。

4. 除本协议规定外,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不能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商业使用,也不能授权第三方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商业使用。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任何非商业使用,应同时包含我们官方网站链接(链接地址:http://mc.163.com/)或其他经我们认可的指向我们官方网站的方式。

5.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您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不得自行或通过他人在如下平台或渠道上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整体或部分进行非商业使用: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平台或渠道

2) 提供侵犯《我的世界》游戏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内容的平台或渠道,例如:提供盗版《我的世界》下载、下载链接或宣传推广的平台或渠道

3) 经我们合理判断为不妥当的平台或渠道

6. 您应严格遵守《开发者内容审核制度》和《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商业化使用指南》。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根据该制度和指南的规定对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7. 您如需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名称或相关图形内容在任何国家、地区申请商标,应当事先取得我们的书面同意。如您在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名称或相关图形内容申请商标,您同意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权我们及我们指定的第三方在《我的世界》游戏、开发者平台及相关的营销推广渠道或材料中使用该等商标。

8. 针对第三方侵犯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知识产权等权利的行为,我们有权采取任何我们认为适当的行动进行制止。并且您同意根据我们的要求,采取或协助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权我们进行打击侵权行为的授权书。

9. 您同意尽合理努力保证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能够安全、平稳地实现其功能,不存在影响《我的世界》游戏及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本身的安全性或平衡性的错误或漏洞。如您发现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存在错误或漏洞,您同意由我们解决(但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或按照我们的要求解决这些错误或漏洞。

六、 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 除本协议明确说明之外,我们保证享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且签署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我们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

2. 我们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在本协议或与您签订的其他书面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并尊重您就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

3. 我们有权为了《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运营或营销推广自行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但我们应保证修改或编辑后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不得损害开发者的名誉。

4. 我们有权对接入启动器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的服务和定价进行监督和建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游戏用户的权益。

5. 您永久地、不可撤销地授予我方对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进行维权的权利。

七、 服务的中止和终止

1.您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1-7款中的一项或多项时,我们有权根据情况的严重性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2) 下架或弱下架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

3)中止或终止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启动器的服务;

4) 扣除开发者押金;如您有相反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生效判决、调解书、和解协议、其他证明文件),经我们评估后,证实您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将无息返还已扣除的押金;

5) 冻结开发者分成;如您有相反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生效判决、调解书、和解协议、其他证明文件),经我们评估后,证实您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将恢复向您支付相应的开发者分成(为避免疑义,不包括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如因您行为导致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由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我们采取中止或终止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接入启动器服务,应当通知您并告知中止的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后,我们应当及时恢复服务。我们根据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中止或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我们应负举证责任。

3. 您同意,为了游戏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我们需要定期对游戏/应用/网站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或针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停机维护,前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

2) 服务器遭受损害,无法正常运作;

3) 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4) 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

5) 在紧急情况之下依照法律的规定或为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6) 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您同意: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止,我们不对您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我们将尽力降低对您造成的不便。

4. 我们有权在必要的情况下(比如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终止或部分终止提供服务,终止前我们将提前予以公告。

八、 知识产权

1. 您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我的世界》游戏、网易提供的游戏素材等网易授权的任何内容制作的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以下称:“开发者改编素材”),其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由我们及您双方共有。您同意我们有权自行或授权我们的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单独或包含在游戏整体之内以盈利为目的对开发者改编素材进行复制、分发、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编、销售、运营、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使用上述开发者改编素材创作衍生作品。

2.除开发者改编素材外,针对您独立制作的内容或素材,您享有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著作权和专利权等)。

3. 双方在此明确承认并同意,就如下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均独占性地归我们或其我们的关联公司所有:《我的世界》游戏及其中涉及的计算软件、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档说明等;《我的世界》游戏相关市场营销素材;我们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基础上做出的任何修改、改进;《我的世界》游戏或我们其他服务中所体现的“网易”、“NetEase”的文字、LOGO(图形),以及在具体服务中使用的用以标识服务名称与来源的文字、LOGO(图形)等(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服务的名称、LOGO、ICON,我们游戏软件开发者的名称、LOGO、ICON等)。

4. 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对方的权利均由原权利人保留。

5.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本知识产权条款依然有效。

九、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了遵守法律、维护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您或其他网易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比如为防止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您同意我们不以获利为目的向其他公司、组织或相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披露保密信息。

3.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十、 隐私保护

1. 您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服务的正常提供,可能需要收集您的一些信息,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基于服务正常提供的必要性获取并使用您的用户信息,不论是您主动提供的还是在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信息。

2. 我们可能会统计您对我们服务的使用情况。同时,我们可能会与公众分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3. 我们会以高度的勤勉义务对待您的信息,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信息,以下情况除外:1)征得您的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信息;2)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您主动向第三方分享的信息。

4. 我们不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1)事先获得您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3)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我们的合法利益,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4)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5. 我们的隐私政策(网址:https://mc.163.com/yszc.html)说明了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您保证:1)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您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隐私政策;且2)您不得在开发者组件或服务器游戏中违法或违规收集或使用用户信息。如您违法或违规收集或使用用户信息,则应当按照我们的要求进行整改。因您违反上述隐私政策所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您单独承担。

十一、 协议期限和终止

1. 本协议自您勾选“同意(或类似表示您同意的措辞)”选项后生效,直到出现下述第2款约定的情况时终止。

2. 以下情况出现,则本协议终止:

1) 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协议;

2) 您若因开发者平台政策、规则、“开发者协议”条款、条件的变化需要终止“开发者协议”,需要立即或者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时限书面通知我们,并与我们达成终止本协议的相关处理事宜,如至少预留90天处理服务器游戏中用户的虚拟货币。

3) 您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我们书面通知的期限内纠正该违约行为的,前提是该违约行为可以被纠正,则我们有权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十二、 其他

1.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协议附件中的协议或规则,我们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特别说明除外,前述文件的效力优先层级为,1)我们在游戏/社区服务官方网站、游戏内,以及其他合适的地方不时公布的协议、规则,2)本协议以及附件。

2. 您有事项需要通知我们的,应当按照我们告知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我们。

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

1. 合作游戏类型:《我的世界》 PC版、《我的世界》PE安卓版、《我的世界》PE苹果版

1.1 开发者总流水收入: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产生的用户充值收入+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产生的广告收入

1.2 开发者净收入:开发者总流水收入-我们产生的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

1.3 开发者分成:开发者净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

1.4 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产生的广告收入

对于符合条件(详见开发者平台相关公告)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我们将邀请其加入广告计划,并按照游戏用户点击观看广告的次数计算您对应的广告收入(以游戏中的货币“钻石”为单位)。(备注: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开发者,我们有权按照相关规则取消其参加广告计划的资格。)

1.5 开发者分成比例:

针对当月产生的开发者总流水收入(以游戏中的货币“钻石”为单位),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将采用阶梯式的分成比例,具体见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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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

1)PC端和PE端的开发者分成将分别计算后汇总;

2)每一阶梯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仅适用于其对应的收入区间内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净收入。假设PC端当月开发者总流水收入为3,200,000钻,则3,000,000以上的部分,即2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60%;100,000钻以上但3,000,000钻以下的部分,即2,9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70%;100,000钻以下的部分,即100,000钻,在扣除相关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后,适用的开发者分成比例为100%。

1.6 结算方式:我们在收到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您承担。

2. 双方结算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即如您在某个结算周期内的分成款收入不足1,000元,则双方不予结算,该次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自动累积至次月,以此类推;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收入仍不足1,000元,则您有权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后30日内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申请一次性结算该年内所得的全部收入。

3. 您同意,在计算开发者分成时,如游戏用户就已充值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申请退款,我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扣除。

4. 您同意,我们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您的开发者分成,应以人民币结算。

5. 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时,我们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向您实际支付,您应配合我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若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您自行承担。如您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的,您应自行承担并向我们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6. 发票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12楼,财务部收,电话 021-61947163-77869。

7. 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MA1FR5564G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2层2047室

电话:021-6194716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银行账号: 121922114910604

以下开票内容作为示例,开发者具体填写时请咨询当地税务局的意见。

开票内容:"无形资产"授权费

对应税收编码:4060000000000000000

货物和劳务名称:"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无形资产"

8. 您应按照我们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提交资料,我们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本附件中的结算方式向您进行支付。

9. 关于收益结算的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客服按钮提交问题。

附件二:《<我的世界>品牌指南》-武器部分

我们创建此文档, 是为了给《我的世界》游戏的开发者在为《我的世界》创建内容时,提供了一套明确的指导方针,而不是限制创意;同时我们不只是提供规则, 而是分享我们的价值观。

1. 武器 - 武器是《我的世界》 游戏的一部分,只要武器符合关于暴力、游戏评级等其他准则,许多看起来不像是现实世界枪支的武器是被允许的。创作此类内容时,请保持谨慎和敏感。

• 1.1 无论表现的精度如何,都不能仿真刻画现实世界的手持枪支, 包括如步枪、手枪、类似枪支的玩具、携带型火箭及榴弹发射器、安装式枪支等武器。

o 1.1.1. 作为取代现实世界的枪支,可以使用幻想、科幻或其他原创的射弹武器设计, 而这些设计与现实枪支须具有很大程度的差别。

o 1.1.2. 对于不被允许的武器,不能简单地重新标名或描述成不同的物体;它必须与该些武器有明显的差别。例如,一个物品看起来是 AK-47,但标题为“激光步枪”,是不会被接受的。

o 1.1.3. 在枪上添加或删除元素通常是不够的,除非这使该物品变得跟现实世界枪支有明显的差别。例如,在枪中添加非类似枪支的元素、重新着色武器、或删除纹理贴图,但保留了声音、子弹、弹孔、伤害方式和瞄准镜,是不被接受的。

o 1.1.4.例外,外观形似现实世界枪支的工具,但不用于射击人或生物(如信号枪,钉子枪,热胶枪等),如果以非暴力的方式使用,是可以被接受的。这些物品的形式和功能必须明确,并应用于该工具的预期效果。

• 1.2 不论是否军用,坦克(装甲战车)是不被允许的。

附件三:商业道德责任书

鉴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为知名的上市公司,为规范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各项业务合作的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业务合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凡与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合作方,理解、支持并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尤其理解下列各项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将给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带来严重的经营风险,破坏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廉洁的内部环境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严重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于道德法律所不容。因此,合作方同意下述处罚措施:

如发现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合作方直接、间接或试图索取、收受金钱、物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馈赠,合作方有义务向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举报,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将及时查证处理,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工作人员直接、间接或试图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试图采取其他任何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置业、合作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娱乐活动以及其他服务等。

基于合作方理解廉洁诚信的商业道德是合作方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的最基本前提,合作方承诺将严守廉洁诚信准则。如发现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一经查证属实,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解除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包括各种费用、分成、代收款等在内的所有款项,并有权要求合作方立即返还全部因双方合作关系从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获得的款项。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合作方承担;对我们及其我们关联公司带来恶劣影响的,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追究合作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其列入不良纪录名单;情节严重者将终止一至三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

附件四《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销售推广实施细则》

特别说明:本附件中的“广告收入”和“开发者分成比例”适用附件一(《开发者分成和支付相关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1. 合作游戏类型:《我的世界》 PC版、《我的世界》PE安卓版、《我的世界》PE苹果版

1.1 操作方式:您可就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的销售推广在我们提供的《我的世界》开发者平台发起订单需求,UP主有权根据自身选择认领您的订单,一旦认领成功(为避免疑义,认领成功指的是UP主的认领经您的最终确认),我们将根据该订单分别向您和UP主结算开发者分成和UP主报酬。UP主分成比例由您与UP主之间约定。

1.2 UP主报酬:因UP主的销售推广而给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带来的用户充值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UP主分成比例

1.3 UP主报酬结算模式

指的是自UP主成功在开发者平台上认领订单之日起至推广终止之日止(以下称“推广期间”), 游戏用户通过UP主的销售推广,购买或充值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您向UP主支付报酬的结算模式。为免疑义,1)只要游戏用户通过UP主的销售推广购买或充值了您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UP主便有权获得相应报酬;2)上述推广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自然月。在推广期间内,您有权提前60个自然日在平台上通知UP主终止合作。

在推广期间内,如UP主申请结算报酬,我们将以平台通知的方式告知您,您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的7个自然日内选择“确认结算”或就订单的完成情况向我们提出“申诉”。如您选择“确认结算”或在上述期间内未进行任何操作,我们将按照订单的约定结算您的开发者分成和UP主报酬。如您选择“申诉”,应写明申诉的理由及向我们提供相关的证据,UP主对此有权提出“反申诉”并向我们提交相关证据,我们将在接到双方申诉要求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当您无法就申诉事项与UP主达成一致时,您不可撤销地同意我们在对双方证据进行考虑和评估后,有权自行决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分配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1.4 开发者分成:开发者净收入×开发者分成比例-UP主报酬

1.5 开发者净收入:因UP主的销售推广而给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带来的用户充值收入+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产生的广告收入-我们产生的渠道成本费用及分摊经营费用

2. 结算方式:我们在收到您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所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确认无误后,会在30个工作日进行支付。我们向您支付开发者分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您承担。

3. 开发者分成结算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即如您在某个结算周期内的分成款收入不足1,000元,则不予结算,该次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自动累积至次月,以此类推;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收入仍不足1,000元,则您有权在该自然年度结束后30日内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申请一次性结算该年内所得的全部收入。

4. 您同意,在计算开发者分成时,如游戏用户就已充值的开发者组件/服务器游戏申请退款,我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扣除。

5. 您同意,我们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您的开发者分成,应以人民币结算。

6. 我们向您及UP主支付费用时,我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您及UP主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向其实际支付,您及UP主应配合我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您及UP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若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您及UP主各自承担。如您及UP主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的,应当各自承担并向我们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7. 发票邮寄至指定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12楼, 财务部收,电话 021-61947163-77869。

8. 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网之易璀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MA1FR5564G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2层2047室

电话:021-6194716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银行账号: 121922114910604

以下开票内容作为示例,开发者具体填写时请咨询当地税务局的意见。

开票内容:"无形资产"授权费

对应税收编码:4060000000000000000

货物和劳务名称:"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无形资产"

9. 您应按照网易结算系统中的结算流程提交资料,我们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按照本附件中的结算方式向您进行支付。

10. 关于收益结算的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客服按钮提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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